利他行为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发表于 2020-05-15 11:33
心理导读:我们所提出的本能行为理论认为,在某个特定环境下,行为源于行为系统的激活,而这些行为系统是以链式或层级式或两者混合的方式被整合起来的;并且通常来说,当一个行为系统或一个由行为系统整合起来的结构被激活时,它就可以达成具有生存价值的结果。那么,名词性的实词“本能”应该用来表示哪个实体呢?是行为本身还是行为系统?还是激活行为系统的因果条件?还是它的可预测结果?或者,可能是它所实现的功能呢? ---www.tspsy.com
利他行为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在心理学史上,利他行为的存在有时被认为是一个间题。很多精神分析理论都认为,在自然情况下,人都是自私的,只有在社会压力和惩罚的约束下才会出现利他行为。从生物学角度来看,本能行为理论认为这样的观点是错误的。如果衡量一个系统功能的标准在于它是否有助于个体的基因生存的话,那么很多行为具有利他功能也就不足为奇了。实际上,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具有利他功能的行为可能反而比自我中心的行为更容易理解一点。
让我们来看看两组明显相对的本能行为模式。有些本能行为的组织形式通常是为了摄取食物和好的营养,这些行为所具备的功能似乎只对个体本身有价值。不过情况很可能并非如此,因为帮助一个个体得到良好的营养的行为早晚会有利于个体所携带的基因的传递。尽管一开始这些行为看起来只能从个体生存的角度来解释,但经过思考之后就会发现它也可以从保留基因的角度来解释。
相反,还有一些本能行为的组织形式是为了达成一个明显有利于其他个体而不会给行动者本身带来任何利益的功能,例如父母对孩子的养育行为。其他还包括个体对亲属而非后代的帮助行为,尤其是兄弟姐妹之间,堂兄弟姐妹之间以及表兄弟姐妹之间。这些情况从保留基因的角度很容易被理解。后代携带了父母各一半的基因,而兄弟姐妹之间平均来说分享了一半的基因。表兄弟姐妹之间有四分之一的共享基因。在这种情况下,帮助者通常是较为年长的比被帮助者更强壮的个体,或者说生存条件暂时比较好的一方,这就使得它给对方带来的利益从比例上要大于自己的牺牲。最极端的例子是工蜂的行为,它们的一生都完全用来照顾蜂王和它的后代。我们可以用同样的方式去理解这种现象。“工蜂是来自单性繁殖的雄性蜜蜂,它们的基因类型与蜂王完全一致。因此,它们对蜂王后代的养育行为从生物学上来讲等价于父母的养育行为”。所以,当把保留基因作为检验本能行为功能的真正标准时,过去的一些问题就不复存在了。某些本能行为直接且立即对亲属有利是很自然的现象,而另外一些形式的本能行为对个体生存有即刻利益但对基因存留的作用是间接的,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无论是被划分为“自我中心的”还是“利他主义的”,其最终功能是同样的。
这就意味着,利他行为的根源与自我中心行为一样深远,而两者之间的差别尽管是真实存在的,却并非是根本性的。
至此,当我们提及每个行为系统的功能的时候,似乎一直把它们看作显而易见且理所当然的事情。没人会问进食、孵卵或迁徒的功能是什么。实际上,还有许多早就被识别出来但是其功能却不为人知的系统存在。其中值得关注的一个就是很多鸟类和哺乳动物的领地行为。没有人会怀疑这类行为是否属于我们一般所说的本能行为,但是它所传达的对种群的具体作用(一个或多个)却仍不清楚。当今生物学的特点之一就是认为任何本能行为都肯定具有某种或多种有助于生存的特定功能,即使研究者们并未就这些功能的性质达成一致,准确地确定某个本能行为的功能是一项相当艰巨的任务。首先,需要确定在一个种群的进化适应性环境中,具备这一行为的个体比不具备的个体积更多的后代:其次,需要了解它们这么做的原因在哪里。理想的情况下,此类研究需要在野外开展。研究过程应该是使用某种实验手段进行干预,使得一个种群中的某些个体无法开展常规的行为。最近几年中,丁伯根(Tinbergen ,1963)使用此类实验范式对海鸥的某些特定孵蛋行为进行了研究。如果没有这些研究,那么针对任何我们所关心的种群或与之相似的种群,任何想要确定本能行为的常见结果中哪些是其功能性结果的讨论,都将是毫无意义的。我们认为人类幼儿与母亲形象保持接近的行为(被称为依恋行为)就是本能行为的一个实例;其次,它的功能很少被讨论并且尚未有一致的想法。而我们提出了至今在临床领域中被鲜少讨论过的一个假设。
(作者:John Bowlby | 来源:《依恋》)